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02100120YLCZ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139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
采购需求:
1. 招标采购内容 包号:包一 包组内容:高压灭菌器、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器、荧光定量PCR仪 数量:1批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和安装 类别:货物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139
2.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高压灭菌器采购本国产品。
6. 经财政部门同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器和荧光定量PCR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和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开云在线登录(地铁9号线花果山公园站A2出口,往出口方向直走700米第二个红绿灯转右碧桂园门口进入)
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开云在线登录(地铁9号线花果山公园站A2出口,往出口方向直走700米第二个红绿灯转右碧桂园门口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因招标代理电话维护,如遇到固话不通可致电:136222169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14号
联系方式:020-86961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云在线登录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
联系方式:0206660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066609990